2022年4月3日,缅甸中央银行(“CBM”)发布了关于外汇兑换的第12/2022号通知(“通知”)和第4/2022号指令(“第4号指令”)。它们于2022年4月3日生效。 2022年4月5日,CBM发布了第6/2022号指令(“第6号指令”),规定了将外币汇入缅甸、在国外兑换和转移/汇回外币的程序。 通知及指示4和指示6的主要规定概述如下: 通知要求 任何从国外接收外币的缅甸居民必须通过将资金转入在缅甸持有授权经销商执照的银行(“AD银行”)开立的外币账户,将外币汇入缅甸,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换成缅甸元(“MMK”)。2022年4月3日前汇入缅甸的外币也要遵守这项新的外币兑换要求。 任何外汇汇出必须在获得外汇监管委员会(“FESC”)许可的情况下通过AD银行进行。 若不遵守《通知》,将根据《2012年外汇管理法》采取法律行动。 指令要求 每一家AD银行都必须遵守外币兑换要求及实施措施和政策。 CBM 规定的美元兑换汇率为每美元 1,850 缅甸元。其他外币按1美元兑1,850缅甸元的汇率计算。 自2022年4月4日起,在贸易和非贸易活动(如货物出口、服务提供、不受FESC批准豁免的投资资金),并存入AD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必须在收到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照CBM规定的汇率折算成缅甸元。 在接受并记入相关银行账户中收到的每一笔资金转账作为离岸贷款、投资基金或单边资金转账之前,相关AD 银行必须核实该资金是否已获得CBM 的批准。 缅甸居民必须获得FESC的批准,然后才能将外币资金转移到国外,用于支付进口商品、服务、支付股息、资本投资支付、偿还贷款等。 AD 银行可以对每笔资金转账收取每美元 3 缅甸元的银行服务费。 豁免 2022年4月20日,CBM发布了第FE 1/69豁免某些活动和人员在《通知》下将从国外收到的外汇存入AD银行并根据《通知》将其转换为缅甸元的要求如下: 缅甸投资委员会(“MIC”)许可下的外国直接投资活动。 在经济特区(“SEZ”)经营的商业投资。 驻缅甸大使馆的外国外交官及其家属。 外交单位中与外国使馆外交人员同级的外国工作人员。 联合国组织(“联合国”)及其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持有联合国工作人员(通行证)护照的缅甸国民。 协助缅甸的外国发展机构的外国工作人员。 在国际组织(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发展机构(如TICA、JICA)工作的外交级别的外国工作人员 国家和缅甸公民拥有的国际航空公司。 To see the archive of our past newsletters and articles please click here.
On 3rd April 2022, the Central Bank of Myanmar (“CBM”) issued the Notification 12/2022 (“Notification”) and the Directive No. 4/2022 (“Directive 4”) on foreign currency conversion. They came into force on and from 3rd April 2022. On 5th April 2022, the CBM issued the Directive No. 6/2022 (“Directive 6”) to prescribe the procedures for remittance… Read More
泰国社会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大麻和火麻是具有医疗和其他健康益处的药用植物,但1979年《麻醉品法》B.E.(2522)(“麻醉品法”) 规定大麻和火麻为第5类麻醉品。在泰国,与大麻和火有关的活动一直受到高度管制,直到最近几年适用的法律逐渐放宽为止。 新的第 7 号麻醉品法B.E. 2562(2019)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将大麻和火麻用于医疗和研究目的,从此开启了自由大麻和火麻使用之路。 尽管采取了这一举措,两种植物仍然被列为5类麻醉品。 对大麻和火麻的进一步实质性放宽于2020年12月到来,当时公共卫生部发布了《公共卫生部通知:第5 类麻醉品 B.E. 2563 (2020)规范》,从大麻和火麻中提取的某些植物部分和大麻二酚(“CBD”)提取物,按干重计算四氢大麻酚(“THC”)含量不超过0.2%,不被视为第5类麻醉品。 2022年2月8日,公共卫生部颁布了一项新法律,即《关于:第5类麻醉品 规范的通知》B.E. 2565(2022)(“2022通知”),进一步修订第5类麻醉品的清单。2022 年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并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生效。 2022年的通知一旦生效,将扩大在泰国合法使用大麻和火麻的范围。2022年的通知仅将大麻和火麻“提取物”列为第5类麻醉品。这意味着,从2022年6月9日起,大部分非大麻 “提取物”的大麻和火麻植物将不再被视为第5类麻醉品。 在2022年的公告中,仍被列为麻醉剂的是那些四氢大麻酚含量较高的提取物。2022年的《通知》规定,含有低四氢大麻酚含量的提取物不能被视为麻醉品,具体如下: 1. 从泰国种植的大麻或火麻植物提取,含量不超过四氢大麻酚重量的0.2%;和 2. 从泰国种植的大麻或火麻种子中提取的提取物。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植物部分和某些提取物将很快从麻醉品清单中删除,但许多与大麻和火麻有关的活动仍受到管制。大麻和大火植物、部分和提取物的种植、加工、销售和使用将很快受到《大麻火麻法案》(“法案”)的控制,该法案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颁布,可能在2022年通知生效日期之前 根据该法案草案,任何想要生产(包括种植)、进口、出口和销售大麻和火麻的人都需要获得许可证,并且只有在向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后,才能允许家庭种植大麻和火麻。 虽然许多人会欢迎泰国进一步放宽有关大麻和火麻的法律,但目前情况正在演变,需要监测潜在的新措施和具体情况。尽管如此,随着法律的逐步放宽,政府似乎热衷于利用这些作物可能带来的潜在国内医疗效益和经济机会 To see the archive of our past newsletters and articles please click here.
Cannabis and hemp have long been recognized by Thai society as medicinal plants with medical and other health benefits, but they have been prescribed by the Narcotics Act B.E. 1979 (2522) (“Narcotics Act”) as category 5 narcotics. The activities relating to cannabis and hemp in Thailand have been highly regulated until a gradual relaxation of… Read More
PDPA 的全部效力是否会再次推迟?答案很可能是“不”。在2020年和2021两次推迟之后,PDPA计划于2022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 最近,一些行业联合会和商会敦促当局进一步推迟PDPA的生效日期,因为他们尚未做好遵守该法的充分准备。 然而,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主席 Thienchai Na Nakorn 先生在2022年4月初告诉公众,PDPA的完全效力日期不会进一步推迟。他说,几个工业部门已经做好充分准备遵守PDPA,进一步推迟全面执行可能会导致泰国失去竞争力和吸引外国投资的机会。 PDPA 的实施细则会在今年6月1日前颁布吗?很可能的答案是“不”。在过去的两年中, 数字经济与社会部(MDES)作为PDPC的临时办公室和朱拉隆功大学(CU)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准备了PDPA下属法规的原则草案。 MDES 和 CU 为原则草案组织了几次公开听证会和磋商。 然而,截至 2022 年 4 月,尚未公布实施条例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尽管预计它们将在 2022 年下半年提交 PDPC 审查和批准。 To see the archive of our past newsletters and articles please click here.
Will the full force and effect of the PDPA be postponed again? The very likely answer is “NO”. After having been postponed twice in 2020 and 2021, the PDPA has been scheduled to be fully enforced on and from 1st June 2022. Recently some federations of industries and chambers of commerce urged the authorities to… Read More